近日,广西发布了针对小食杂店的新管理标准,明确规定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制售活动,仅可进行食品销售。这一政策旨在规范小食杂店经营行为,提升食品安全水平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新标准要求,小食杂店必须严格区分食品销售和食品制售活动。食品销售指直接销售预包装或散装食品,而食品制售则涉及现场加工、烹饪等环节,如制作熟食、烧烤或饮品。根据规定,小食杂店若从事食品制售,需另行申请相关许可证,并满足更高的卫生和设施要求。此举有助于防止交叉污染和食品安全隐患,尤其针对小型店铺,可能缺乏完善的加工设备和卫生管理。
政策的实施将带来多方面影响。一方面,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,可更放心产品质量,减少因现场制售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。另一方面,小食杂店经营者需调整经营模式,专注于食品销售,或通过升级设施来合规开展制售业务。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,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,确保标准落地。
总体而言,广西的这一新标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进步,有助于构建更规范的食品流通环境。建议小食杂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,积极适应变化,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